投案
读音:
[ tóu àn ]
基本释义:
-
(动)犯法的人主动到司法机关或公安机关交代自己的作案经过,听候处理:~自首。
详细释义:
- 投案 [tóu àn]
自行前往司法机关或公安机关报告作案情况听候处理。
章裕昆 《文学社武昌首义纪实》:“越二日, 海鸣 投案。幸得各报声援,两人均判徒刑一年半寝事。” 柳青 《创业史》第二部第八章:“我办下啥错事要到乡上去投案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