颁金

相关汉字:
读音:
[ bān jīn ]
基本释义:
[ bān jīn ]

战国秦商鞅变法,'令既具,未布,恐民不信,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,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。民怪之﹐莫敢徙。复曰'能徙者予五十金'。有一人徙之,辄予五十金,以明不欺。卒下令。'于是颁布新法,令行于民。事见《史记.商君列传》。后因以'颁金'作为悬赏以取信于民的典故。

详细释义:
颁金 [bān jīn]
  1. 战国 秦 商鞅 变法,“令既具,未布,恐民不信,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国都市南门,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。民怪之,莫敢徙。復曰‘能徙者予五十金’。有一人徙之,辄予五十金,以明不欺。卒下令。”于是颁布新法,令行于民。事见《史记·商君列传》。后因以“颁金”作为悬赏以取信于民的典故。

    《旧唐书·李密传》:“危急则勋赏悬授,克定则丝纶不行,异 商鞅 之颁金,同 项王 之刓印。”

颁金 [bān jīn]
  1. 战国秦商鞅变法,

    令既具,未布,恐民不信,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,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。民怪之﹐莫敢徙。复曰'能徙者予五十金'。有一人徙之,辄予五十金,以明不欺。卒下令。\于是颁布新法,令行于民。事见《史记.商君列传》◇因以\颁金\作为悬赏以取信于民的典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