代书

相关汉字:
读音:
[ dài shū ]
基本释义:
[ dài shū ]

代书 dàishū ∶替别人书写信件等代书信札

∶旧时也指州县衙门里代人写禀帖或诉状的人。

详细释义:
代书 [dài shū]
  1. 谓代人撰写文稿。

    南朝 梁 刘勰 《文心雕龙·书记》:“至如 陈遵 占辞,百封各意; 禰衡 代书,亲疎得宜:斯又尺牘之偏才也。” 周振甫 注引《后汉书·文苑传·祢衡》:“ 衡 为 黄祖 ( 刘表 将)作书记,轻重疏密,各得体宜。”《儿女英雄传》第二四回:“如今那老姑子死了,他这个徒弟因交游甚广,认得的王孙公子极多,庙里要请一位知客代书,并且説,带髮修行的都使得。”

  2. 指以代人撰写禀帖诉状等为业的人。

    《儒林外史》第十三回:“便去寻代书写下一张出首叛逆的呈子,带在身边,到大街上一路书店问去。” 清 黄六鸿 《福惠全书·莅任·考代书》:“其乡愚孤嫠不能自写,必倩代书,类多积年讼师,惯弄刀笔。”

代书 [dài shū]
  1. 旧时代人书写呈状的人。

    《儒林外史.第一三回》:「便去寻代书写下一张出首叛逆的呈子,带在身边,到大街上一路书店问去。」代人写契约办理不动产买卖、登记、抵押、移转等事务的人。如:「土地代书」。也称为「代笔」。

代书 [dài shū]
  1. 代人填写相关书面文件,办理不动产买卖、登记、抵押、移转等事务的人。

    【造句】土地代书。

其他释义:
代书谓代人撰写文稿,指以代人撰写禀帖诉状等为业的人。自己不能书写或者不愿亲笔书写,委托他人代笔作书面的文字材料,包括请人代笔写信、写起诉状、写遗嘱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