拘票
读音:
[ jū piào ]
基本释义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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拘票 jūpiào 法院、检察机关或公安机关签发的强制被告或有关人到案的凭证
详细释义:
- 拘票 [jū piào]
旧时衙门开具的强制人犯有关人员到案的凭证。后由法院等签发。
清 陈贞慧 《书事·防乱公揭本末》:“初见其拘票,首予,次 吴应箕 ,次 仲驭 弟 周鍭 。” 洪深 《鸡鸣早看天》第二幕:“这不是正式的逮捕,没有法院的拘票。”
法律上指拘提诉讼关系人到法院的凭票。也作「提票」。
指法院或检察署所传唤的被告、证人、自诉人、告发人等屡次不到庭应讯,为明了案情需要,而由法官或检察官以职权强制执行时所制作的公文书。
【造句】检察官发出拘票,传唤王先生到庭说明案发经过。
其他释义:
拘票,指法院、检察机关或公安机关签发的强制被告或有关人到案的凭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