督抚

相关汉字:
读音:
[ dū fǔ ]
基本释义:
[ dū fǔ ]

督抚 dūfǔ[governor-general and provincial governor;civil and military governors] 总督和巡抚,明清两代最高的地方行政长官 督抚大吏争上符瑞。——《明史·海瑞传》

详细释义:
督抚 [dū fǔ]
  1. 总督和巡抚的并称。

    明 清 两代最高地方官,兼理军政、刑狱。《警世通言·王娇鸾百年长恨》:“ 王忠 年六十餘,止一子 王彪 ,颇称驍勇,督抚留在军前効用。” 清 和邦额 《夜谭随录·袁翁》:“翁自此富甲一县,已而生子,子生孙,皆能读书上达,有仕至尚书者,督抚者。” 章炳麟 《革命道德说》:“财力相君,权倾督抚。”

督抚 [dū fǔ]
  1. 总督及巡抚的合称。

    《聊斋志异.卷二.红玉》:「生大哭,抱子兴词,上至督抚,讼几遍,卒不得直。」清.孔尚任《桃花扇.第二出》:「这里有位罢职县令,叫做杨龙友,乃凤阳督抚马士英的妹夫。」

其他释义:
总督和巡抚合称督抚,明清两代的地方军政长官。督抚有权决定徒刑的判决,对流刑、充军、发遣可以做终审判决,但需要报请刑部复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