货赂公行

拼音:
[ huò lù gōng xíng ]
色彩:
贬义成语
结构:
主谓式
形式:
ABCD
用法:
主谓式;作谓语、宾语;指公开以货财进行行贿
近义词:
基本释义:
[ huò lù gōng xíng ]

同'贿赂公行'。

详细释义:
货赂公行 [huò lù gōng xíng]
  1. 赂:贿赂;公行:公开。公开用金钱、财物收买别人进行不正当的活动。

货赂公行 [huò lù gōng xíng]
  1. 公然以财物行贿、受贿。

    晋书˙卷五十九˙齐王冏传:操弄王爵,货赂公行。群奸聚党,擅断杀生。宋˙苏轼˙议学校贡举状:唐之通牓,故是弊法,虽有以名取人,厌伏众论之美,亦有货赂公行,权要请托之害。亦作贿赂公行。

出处:

《三国志·魏书·武帝纪》裴松之注引《魏书》曰:“三公倾邪;皆希世见用;货赂并行;强者为怨;不见举奏;弱者守道;多被陷毁。”

造句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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