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不容情

拼音:
[ fǎ bù róng qíng ]
程度:
一般成语
色彩:
中性成语
结构:
主谓式
形式:
ABCD
用法:
作宾语、定语;用于法律方面
基本释义:
[ fǎ bù róng qíng ]

置:安放。不容许别人进行辩解。指没有辩护的余地。

详细释义:
法不容情 [fǎ bù róng qíng]
  1. 法不容情属于成语,意思是在法律面前不能容许人情宽容。

出处:

造句:
谁都明白法不容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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