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火执仗
拼音:
[ míng huǒ zhí zhàng ]
程度:
常用成语
色彩:
贬义成语
形式:
ABCD
用法:
联合式;作谓语、定语、状语;含贬义
基本释义:
-
点着火把,拿着武器,公开活动(多指抢劫)。
详细释义:
- 明火执仗 [míng huǒ zhí zhàng]
明:点明;执:拿着;仗:兵器。点着火把,拿着武器。形容公开抢劫或肆无忌惮地干坏事。
有一夜,无端被强盗~的抢了进来。 ◎清·吴趼人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29回
其他释义:
明火执仗,谓胆敢于夜间公然持火照明,携带器仗,入室抢劫。形容明目张胆地为非作歹,毫无顾忌 。元 无名氏 《盆儿鬼》第二折:“我在这瓦窰居住,做些本分生涯,何曾明火执仗,无非赤手求财。”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二九回:“有一夜,无端被强盗明火执仗的抢了进来。一个个都是涂了面的,抢了好几千银子的东西;临走还放了一把火,亏得救得快,没有烧着。”
出处:
明·施耐庵《水浒》:“今日见他每明火执仗;不知他底细……。”
造句:
有一夜,无端被强盗明火执仗的抢了进来。★清·吴趼人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29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