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正典刑
拼音:
[ míng zhèng diǎn xíng ]
色彩:
中性成语
结构:
动宾式
形式:
ABCD
用法:
偏正式;作谓语;指依照法律公开处以极刑
基本释义:
-
依照法律,处以极刑。
详细释义:
- 明正典刑 [míng zhèng diǎn xíng]
明:表明;正:治罪;典刑:法律。依照法律处以极刑。旧时多用于处决犯人的公文或布告中。
其他释义:
明:表明;正:端正;典刑:法律。依照法律处以极刑。旧时多用于处决犯人的公文或布告中。【汉语成语词典】
出处:
宋·吕颐浩《辞免赴召乞纳节致仕札子》:“如是托疾,自当明正典刑;如委实抱病,伏望天慈,放臣闲退。”
造句:
郭沫若《不要怕死》:“已经明正典刑的汉奸们的供状,我觉得应该详细地记录出来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