州官放火
拼音:
[ zhōu guān fàng huǒ ]
程度:
一般成语
色彩:
中性成语
结构:
主谓式
形式:
ABCD
用法:
作宾语、定语;用于比喻句
基本释义:
-
指统治者自己可以胡作非为,老百姓却连正当活动也要受到限制。
详细释义:
- 州官放火 [zhōu guān fàng huǒ]
讥讽在上位者倚势妄为,而禁阻在下者的基本权利。或比喻人只任自己胡作非为,而不允许别人行使正当的自由。见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条。
如:他这种州官放火的行为,令人敢怒不敢言。
出处:
田登作郡,自讳其名,触者必怒,吏卒多被榜笞。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。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,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:‘本州依例放火三日。’ 宋·陆游《老学庵笔记》卷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