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轩幽梦破,竹露湿茶因。
李若水(1093年-1127年),原名若冰,字清卿,洺州曲周县(今河北曲周县)水德堡村人。靖康元年为太学博士,官至吏部侍郎,曾奉旨出使金国。靖康二年随宋钦宗至金营,怒斥敌酋完颜宗翰,不屈被害。后南宋追赠观文殿学士,谥忠愍。有《李忠愍公集》。徽宗宣和四年(1122年),为元城尉,调平阳府司录,济南府教授,除太学博士。钦宗靖康元年(1126年),为太常博士。既而使金,迁著作佐郎。使还,擢尚书吏部侍郎兼权开封府尹。二年,从钦宗至金营,金人背约,逼钦宗易服,若水敌不屈残杀,时年三十五。
我家敬亭下,辄继谢公作。相去数百年,风期宛如昨。
登高素秋月,下望青山郭。俯视鸳鹭群,饮如自鸣跃。
夫子虽蹭蹬,瑶台雪中鹤。独立窥浮云,其心在寥廓。
时来顾我笑,一饭葵与藿。世路如秋风,相逢尽萧索。
腰间玉具剑,意许无遗诺。壮士不可轻,相期在云阁。
登高素秋月,下望青山郭。俯视鸳鹭群,饮如自鸣跃。
夫子虽蹭蹬,瑶台雪中鹤。独立窥浮云,其心在寥廓。
时来顾我笑,一饭葵与藿。世路如秋风,相逢尽萧索。
腰间玉具剑,意许无遗诺。壮士不可轻,相期在云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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