具题

相关汉字:
读音:
[ jù tí ]
基本释义:
[ jù tí ]

谓题本上奏。

指申报朝廷的题本。

详细释义:
具题 [jù tí]
  1. 谓题本上奏。

    《清会典·吏部八·考功清吏司》:“由吏部缮履歷清单具题,候旨定夺。” 清 刘献廷 《广阳杂记》卷三:“自 天成 至 杀虎口 八站,每站应设马八十六匹……查 杀虎口 一站,先经臣部具题撤去,其餘七站,俱设额马五十匹在案。”

  2. 指申报朝廷的题本。

    《红楼梦》第一百回:“且说 薛姨妈 为着 薛蟠 这件人命官司,各衙门内不知花了多少银钱,才定了误杀具题。”

具题 [jù tí]
  1. 持题本上奏也。

    见「题本」条。《清会典事例·吏部·处分例·合辞具题》:「康熙九年题准,督抚将会议事件,并未会同议定,遽称合辞题奏者,罚俸六月。」

其他释义:
具题,jù tí,ㄐㄨˋ ㄊㄧˊ,谓题本上奏,出处《清会典·吏部八·考功清吏司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