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押

相关汉字:
读音:
[ pàn yā ]
基本释义:
[ pàn yā ]

在公文上签字画押。

详细释义:
判押 [pàn yā]
  1. 在公文上签字画押。

    宋 朱熹 《答黄直卿书》:“致仕文字为众 楚 所咻,费了无限口颊,今方得州府判押。”《宋史·陈恕传》:“ 準 即检寻 恕 前后改革兴立之事,类以为册,及以所出榜,别用新板,躬至 恕 第请判押。” 范文澜 蔡美彪 等《中国通史》第三编第六章第一节:“清平官中一人为内算官,凡有文书,便代国王判押处置。”

  2. 长官在公文上签署文字画押。

    《宋史.卷二六七.陈恕传》:「准即检寻恕前后改革兴立之事,类以为册,及以所出榜,别用新板,躬至恕第请判押。」

其他释义:
判押是一个汉语词语,读音是pàn yā ,是指在公文上签字画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