九赋

相关汉字:
读音:
[ jiǔ fù ]
基本释义:
[ jiǔ fù ]

周代的九类赋税。

详细释义:
九赋 [jiǔ fù]
  1. 周 代的九类赋税。

    《周礼·天官·大宰》:“以九赋歛财贿:一曰邦中之赋,二曰四郊之赋,三曰邦甸之赋,四曰家削之赋,五曰邦县之赋,六曰邦都之赋,七曰关市之赋,八曰山泽之赋,九曰币餘之赋。” 郑玄 注:“邦中在城郭者,四郊去国百里,邦甸二百里,家削三百里,邦县四百里,邦都五百里,此平民也。关市、山泽谓占会百物,币餘谓占卖国中之斥币,皆未作当增赋者。”按,前六种赋税皆以地区远近为区别,征土地产物;关市之赋征商旅税;山泽之税征矿、渔、林业税;币馀之赋指不属以上各类的其他赋税。后以“九赋”泛指各类赋税。 南朝 宋 鲍照 《喜雨奉勅作》诗:“关市欣九赋,仓廩开万箱。”《南齐书·武帝纪》:“军国器用,动资四表,不因厥产,咸用九赋。” 唐 柳宗元 《柳常侍行状》:“示优裕之德以周惠,利缓九赋。”

九赋 [jiǔ fù]
  1.   九赋指大宰设计的田地及关市等九种国家的税收。

    其出〔周礼〕。〔周礼.天官.大宰〕云:「(大宰)以九赋敛财贿:一曰邦中之赋;二曰四邦之赋;三曰邦甸之赋;四曰家削之赋;五曰邦县之赋;六曰邦都之赋;七曰关市之赋;八曰山泽之赋;九曰币余之赋。」郑司农〔注〕云:「邦中之赋,二十而税一,各有差也。币余,百工之余。」郑玄〔注〕云:「财,泉谷也。赋,口率出泉也。今之算泉,民或谓之赋,此其旧名与?卿大夫以岁时登其夫家之众寡,辨其可任者;中学自七尺以及六十,野自六尺以及六十有五,皆征之。遂师之职亦云:『以徵其财征』,皆谓此赋也。邦中,在城郭者。四郊去国百里,邦甸二百里,家削三百里,邦县四百里,邦都五百里。此平民也。关市、山泽,谓占会百物:币余,谓占卖中学之斥币,皆末作,当增赋者,若今贾人倍算矣。自邦中以至币余,各入其所有谷物,以当赋泉之数。每处为一书,所待异也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