傅别

相关汉字:
读音:
[ fù bié ]
基本释义:
[ fù bié ]

古代的券据。剖为二,双方执一以核对。

详细释义:
傅别 [fù bié]
  1. 古代的券据。剖为二,双方执一以核对。

    《周礼·天官·小宰》:“四曰听称责以傅别。” 郑玄 注:“傅别,谓券书也……傅,傅著约束于文书;别,别为两,两家各得一也。” 孙诒让 正义:“傅别则为手书大字,中字而别其札,使各执其半字……傅别札字半别。”《周礼·秋官·士师》:“凡以财狱讼者,正之以傅别、约剂。” 郑玄 注:“傅别,中别手书也。” 王国维 《观堂集林·秦阳陵虎符跋》:“ 汉 符传世者,其文刻於脊上,合之而后可读,如《周官》傅别之制。”

傅别 [fù bié]
  1. 谓券书也,即中别手书也。

    《周礼·天官·小宰》:「听称责以傅别。」注:「傅别谓券书也。听讼责者以券书决之。傅,傅着约束于文书。别,别为两,两家各得一也,傅别故书作傅辨。郑大夫读为符别,杜子春读为傅别。傅别谓为大手书于一札,中字别之。」疏:「谓于券背上,大作一手书字札,字中央破之,为二段别之。」孙诒让《周礼正义》:「吕飞鹏云:『即今市井合同,是也。』。」;《周礼·秋官·士师》:「凡以财狱讼者,正之以傅别约剂。」注:「傅别,中别手书也,故书别为辨。郑司农云:『傅或为付,辨读为风别之别。』若今时市买,为券书以别之,各得其一,讼则案券以正之。」;《史记·高祖本纪》司马贞索隐:「券书也,谓大手书于札中而别之也。」